知識的定義:知識是被證成的真實信念;也就是說,當我們在說"我知道X "時表示:我相信X,X為真,我有好理由相信X。
於是,就知識本身的定義來看,知識不可能有謬誤。如果我知道X,那麼X是真的,如果X是錯的,那我根本不可能知道(X必須為真)。然而信念則隱含了謬誤(我有可能去相信錯誤的事情),因此信念與知識不相容。
根據以上說法,我們有必要修改對知識的定義嗎?
知識的定義是「知識是被證成的真實信念」,而以上說法以信念隱含謬誤(我有可能去相信錯的事情)挑戰知識的定義,然而,我們可以反問:錯誤的信念可以被證成嗎?意即,我們有好理由去相信錯誤的事情嗎?
知識所要求的是"被證成的真實信念",X必須是被證成的、為真的信念才行;因此,這個說法並不能成功的挑戰知識的定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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